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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林某系从事广告制作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至2019年从被告易某处承揽广告制作业务,原告林某依约完成广告制作并交付。双方于2020年9月29日进行结算,除已支付的广告制作费用外,被告易某尚欠原告林某3.1万元,被告易某出具欠条并签字确认。原告林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将被告易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易某于2021年9月、10月分两期向原告林某支付完毕。然而被告易某未支付分文,原告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易某在收到法院发出的法律文书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想还款的意愿,因目前经济困难,希望对此款分期还款。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易某如约向申请执行人付款,在申请执行人拿到全部款项后便联系执行法官申请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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