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7月17日,黄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在路口左转时,与杨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杨某受伤后被送往上栗县中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双方因赔偿款问题协商不成,杨某将黄某诉至法院。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协商,最终双方同意黄某向杨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黄某于2022年4月15日前支付。到期后,黄某仅支付3000元,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法律文书,责令黄某尽快履行2000元赔偿款。黄某收到上述材料后,害怕法院执行对其影响不好,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2000元。至此,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