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夫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得回户口所在地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离婚需要回一方户口所在地,特别是2021年1月1日离婚冷静期出台后,更是为离婚增加了一道门槛。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林某是山西太原人,被告曹某是萍乡芦溪人,两人于2009年相识,2011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双方自2018年至今分居两地,已有三年之久,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林某特地从山西赶来芦溪和曹某办理离婚手续,由于曹某目前在上海务工,上海疫情严重无法返回当地,而林某因有工作也无法在当地久呆,无奈唯有请求法院帮忙解决问题。 案件受理后,法官审查了案情,考虑到林某的特殊情况,如在当地等曹某返回,不仅耽误其正常工作,差旅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收案当日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视频调解。原告李某诉称所有债权债务都由自己承担,曹某为家庭付出这么多年,愿意当场支付其一笔补偿费,曹某辩称无异议,同意离婚。最终,通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该案从收案到结案仅用一天就顺利结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充分发挥了诉前多元调的作用,极大的满足了当事人的诉求,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