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芦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以战斗的姿态,战士的担当精神,积极投入到百日行动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强化研判分析。近日,成功破获2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现场查处“红钻伟哥”等性保健品140余盒,涉及中老年顾客30余人,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 (现场扣押违禁药品) 经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擅自经营各自的成人用品店,销售可能对顾客产生严重风险及危害的性保健品。经核实,“红钻伟哥”“美国伟哥”“黄金玛卡”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其他性保健品在进一步检测中。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芦溪公安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出重拳、用实招,求实效,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举报途径,鼓励广大市民和从业人员发现、举报、披露药品安全相关犯罪线索,构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药品安全新局面,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条链接
妨害药品管理罪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罪名。《解释》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入罪门槛“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情形作了明确,重点惩治包括“黑作坊”在内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解释》规定,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黑作坊”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成分不明的,即可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涉案药品被依法认定为假劣药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处罚更重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俗话说 “是药三分毒” 药可不能乱吃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事关人命,患者在购买药品时,应到医院、正规药房或有资质的网络购药平台购买,对于来路不明的药物不可凭售卖人员一面说辞轻易相信并购买,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对身体造成危害。 同时,子女们要多与家中老年人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如果发现老人被骗,应耐心劝导,及时止损并报警,也要经常向老年人宣传防范诈骗知识,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