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湘东公安分局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不断营造浓厚的打击整治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近日
湘东公安分局通过组织
开展打击非法狩猎
违法犯罪统一行动
成功破获9起非法狩猎案
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12人
真实案例

8月1日,腊市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家住腊市镇腊市村的彭某、汤某、刘某商议在某网站购买捕猎夹,并多次利用捕猎夹在湘东区五峰山进行捕猎行为。将彭某抓获后,彭某对自己伙同他人多次狩猎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8月5日,汤某、刘某被抓获,目前彭某三人已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2日,东桥派出所将有非法狩猎犯罪行为的广寒寨乡居民颜某抓获,并深挖线索发掘另一嫌疑人黄某,于8月3日成功抓获。该二人对在广寒寨多处山岭进行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两人已被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3日,麻山派出所接到匿名举报称有人非法狩猎,民警迅速出警并将嫌疑人欧阳某与刘某抓获。当场收缴猎枪一支,子弹3颗。目前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刘某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白竺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大队连续作战,两天破获非法狩猎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猎枪一把,狩猎工具若干。目前,该5人均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种群的稳定性决定生态系统的平衡,而且多数野生动物都寄有病毒,捕猎野生动物不仅会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而且狩猎者在捕捉野生动物过程中会与野生动物有密切接触,造成病毒传播,食用者也同样不可避免。
法律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