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六被告人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4月至6月期间,马某某以高薪介绍工作为由邀请六被告人前往缅甸工作。六被告人在马某某的安排下,从上栗县出发至某机场乘坐飞机前往昆明机场,次日从昆明长水机场乘坐飞机前往西双版纳景洪机场。
六被告人均被马某某带至缅甸孟波的诈骗公司,因六被告人想离开公司,但遭到公司老板杨某(现在逃)等人的拘禁,其中一被告人以跳窗的方式逃走,其余五被告人缴纳费用后才离开公司。2020年7月,六被告人先后通过当地“蛇头”安排以偷渡的方式回到国内。
法院审理认为,六被告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上栗县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无论是出国务工还是旅游、探亲,出入国(边)境要通过合法的途经,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不仅有人身危险,更会受到法律处罚,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更将受到刑罚制裁。近年来,随着国内对电诈、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升级,缅甸、老挝、越南等地逐渐成为电信诈骗、赌博团伙首选的犯罪栖身之地。境外并非淘金的天堂,广大市民一定要警惕各种高薪务工广告的诱惑,擦亮眼睛,理性思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