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湘东区人民法院又宣判一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皮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被告人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被告人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审理查明:2017年11月某日,被害人李某龙与李某甲、李某乙(两人均已判刑)发生争执。当日15时许,李某乙遇上被害人,便打电话通知李某甲,李某甲电话邀集被告人向某、皮某,向某接到电话后要被告人彭某先到现场查看情况,随即二人驾车携带钢管来到现场。五人各拿一根铁管一起殴打李某。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另查明,李某甲、李某乙、向某、皮某、彭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已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皮某、向某、彭某伙同他人共同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一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虽受他人邀集,但积极实施犯罪行为,作用相当,不划分主从犯。被告人皮某、向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彭某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皮某、向某、彭某均积极赔偿被害人李某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公开宣判,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充分彰显出湘东法院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信心和决心,扩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打响后,湘东公安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副区长兼公安局长李秋林亲自调度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扫黑除恶青年突击队,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下一阶段,湘东区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加大线索摸排,深挖“保护伞”,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湘东警方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 积极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 电话、网络、信件或当面举报等方式 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踊跃提供线索 警民联手共创平安和谐治安环境 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9-3434733(湘东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pxxdshce@163.com 邮寄地址:湘东公安分局扫黑除恶青年突击队 邮编337016 网上举报平台:“平安湘东”微信公众号
黑恶不除,战鼓不息! 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维护一方朗朗乾坤。
来源:平安湘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