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支付能力却不还款,直到执行法官将其名下车辆查封后,被执行人才主动将借款偿还。近日,安源区法院顺利执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曾某因承包工程急需资金周转向胡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载明利息。之后曾某偿还胡某1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但剩余的借款则一直未偿还,胡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将曾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曾某偿还胡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曾某要求其勤快履行,曾某却置之不理。执行法官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发现曾某名下有奥迪小车一辆,遂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得知自己车辆被查封后,曾某终于慌了神,急忙来到法院与执行法官协商还款事宜。 近日,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胡某同意被执行人曾某支付13万元了结本案。在曾某将13万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后,法院解除了对曾某车辆的查封,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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