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萍乡市湘东区法院限高令的威慑和承办法官的积极斡旋下达成执行和解,因借款问题反目的好朋友再次握手言和。 杨某和李某系多年好久,李某因经济困难向杨某借款7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还未果,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试图沟通执行事宜,但李某电话不接,上门不在,仿佛人间蒸发。鉴于李某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执行法官再次试图联系李某时,李某却一反常态,不仅第一时间接了电话,态度也变得友好,并表示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原来,一直往来海南等地做生意的他受到了限制高消费令的影响,无法乘坐飞机对他生意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了解到情况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申请执行人杨某表明被执行人的和解意愿和还款计划。考虑到曾经的好友且限高令等强制措施会影响被执行人的生意和还款能力,杨某表示愿意和解。 在承包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分两次偿还杨某剩余借款2万元,直至所有欠款还清为止,法院同时解除了李某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湘东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