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却一直不履行赔偿义务,在被拘留的第二日终于愿意履行。近日,安源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据悉,朱某驾驶小汽车与行人陆某发生碰撞,造成陆某受伤,该起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二人就赔偿事宜调解未果,陆某遂将朱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朱某赔偿陆某各项损失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朱某仍迟迟没有履行。
案件进入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了朱某名下的财产线索,发现其银行存款较少。之后执行法官也多次联系朱某进行劝说,阐明拒不履行的后果,但朱某仍坚称自己没有钱赔偿。近日,在执行法官再次劝说无效后,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对朱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被拘留的第二日,朱某终于意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家人筹集赔偿款交至法院。在朱某家人缴清该案执行款后,执行法官依法提前解除了朱某的拘留措施,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