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7年3月,申请人林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林某5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却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是张某拒不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近日,被执行人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发现无法购买飞机票,原来是因为被法院列入了失信“黑名单”,为了不耽误自己的工作,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赔偿义务,并请求撤销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收到被执行人转来的执行款后,执行法官将张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屏蔽。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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