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查封被执行人车辆,安源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赖某租用萍乡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的铲车用于作业,并拖欠租赁费迟迟未付。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赖某于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萍乡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费3万余元,然而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赖某仍未支付,萍乡市某机械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询发现赖某名下银行存款较少,并不足以履行该案义务。但在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赖某名下有奥迪小车一辆,遂迅速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了该车辆。同时执行法官告知赖某如其不尽快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在法院执行的强大态势下,赖某终于表示将尽快付清欠款。
近日,赖某将该案全部执行款3万余元交付至法院,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并依法解除了对赖某车辆的查封,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