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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公安消防大队火灾隐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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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6 14: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3月11日,我单位消防监督员对琴亭镇广兴(城南)社区服务大楼(建设单位:萍乡市联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影响了公共消防安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火灾隐患内容

建设工程未向消防机构申报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二、整改责任单位:

萍乡市联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单位整改责任人
      
      李勋华,电话:13879963289

四、辖区消防监督员

       辖区消防监督员:赵天意、钟吉华,电话:0799-7221144
       

2019年2月28日,我单位消防监督员对小兵床上用品批发店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影响了公共消防安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火灾隐患内容

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整改责任单位:

小兵床上用品批发店


三、单位整改责任人

       贺明德,电话:18679969288

四、辖区消防监督员
      
       钟吉华、潘英全, 电话:0799-7221144

   

2019年3月22日,我单位消防监督员对莲花县小新星传媒工作室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影响了公共消防安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火灾隐患内容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二、整改责任单位:

莲花县小新星传媒工作室


三、单位整改责任人
      
       周莹,  电话:13560047259

四、辖区消防监督员

      赵天意、钟吉华,电话:0799-7221144
       

莲花县消防大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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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莲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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