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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首起未成年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 萍乡市检察院发给教育局“一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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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7 17: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2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晓春一行到市教育局向该局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书》,该检察建议书文号为“萍检未检建〔2019〕1号”,因此也被称作“一号建议”。
这份分量十足的“一号建议”,是萍乡市检察院全面分析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部分学校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部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存在的问题关心帮助不够、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不够等问题发出的。其核心内容为:建议加强学校法治教育,针对未成年人高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开展专项预防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切断在校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接触和联系;加强家校联动,对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全面摸排登记并建档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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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一起未成年人涉恶犯罪案件
2018年上栗首起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上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8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并组建了一个“忠孝义”(“义仁帮”)微信群,用于平时联系。多次结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先后在县城的公园等公共场所,两次与他人持械斗殴,致两人轻伤,三次在县城的网吧、夜宵店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致四人轻微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值得关注的是,该案12名被告人中有7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有4人是在初中二年级辍学。“初二现象”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本该在校园里快乐学习的孩子们,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甚至是涉恶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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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萍乡市检察院指导下,上栗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当地近三年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有一半以上为团伙犯罪,涉案未成年人八成以上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初二辍学生占较大比重。上栗县检察院遂向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综合治理对策,得到了省检察院和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联合开展了专题调研。
与此同时,萍乡市检察院开始对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层次原因。为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市检察院决定向市教育局发出“一号建议”。
萍乡市教育局负责人在签收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对建议书中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研究,拿出具体举措,同时将进一步深化与市检察院沟通衔接,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共同推动“一号建议”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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