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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最后竟演变为保险诈骗犯罪,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3月,吴某某驾驶蓝色农用车将杨某某正常停放在路边的越野车撞坏,两车均受损严重。因吴某某驾驶的车辆只购买交强险赔付额度只有2000元,而杨某某的越野车则购买了商业险赔付额度高,吴某某、杨某某便商量好,由吴某某支付20000元给杨某某,然后谎称系越野车转弯逆行准备停车时撞到了正常行驶的农用车,报交警及保险进行理赔。商量好后,两人报警及保险,之后经认定越野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付了20000余元用于支付修车费等费用。该事至此告一段落,后吴某某觉得其支付20000元给杨某某,杨某某的损失却通过保险理赔挽回了,自己吃亏了,便向杨某某提出退还部分钱款的要求,经多次协商未果,吴某某遂到公安机关反映,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公安机关遂以保险诈骗罪将两人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案发后,吴某某、杨某某不仅全部退回了所获理赔款,还要面临法律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近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已将吴某某、杨某某以构成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
文 字:文堂江
文章来源:上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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