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安源区后埠神船岭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加快老城区棚户区综合改造步伐,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安源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7日作出了《关于安源区后埠神船岭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安征决字[2019]1号),决定对安源区后埠神船岭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决定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 二、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萍乡市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萍乡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 三、征收范围:后埠神船岭棚户区项目改造规划红线范围为:东至润达国际综合楼、南至楚萍路、西至朝阳路、北至中小企业局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见规划红线图)。 四、征收部门: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