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新买的二手货车第一次上路,驾驶人竟不知其刹车失灵,失控撞向前方正在等红灯的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当场被碾压致死。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魏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8年3月,被告人魏某驾驶刚买来的二手中型罐式货车,途经320国道湘东区司法小区红绿灯路段,因刹车失灵、操作不当与前方同向正停车等待放行信号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并碾压,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后经鉴定,魏某所驾驶的货车的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湘东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经认定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湘东区法院(作者:聂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