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法院通过异地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成功执结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500万元。 申请人杨某系江西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股权转让纠纷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县砂矿公司诉至市中级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向杨某支付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价值20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于是在法院线上发出冻结申请,实际控制该理财产品,随即发送委托执行函,要求开户行所在地法院协助扣划该财产。经两地法院密切配合,目前,被执行人名下的1500万元已扣划至市中级法院账户,高质高效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债权。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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