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沿革 萍乡煤矿创办于1898年,经历了几个历史时期。就矿山保卫机构名称而言,除从1898年至1899年由军队保护外,1900年(光绪26年),萍乡煤矿设立萍乡煤矿巡警队。此后名称几经更改,先后称为萍乡煤矿巡警队、萍乡煤矿巡警团、萍乡煤矿警备队、萍乡煤矿巡警处、安源煤矿警团兼安源市警事务所、安源警察局、萍乡煤矿矿警局、萍乡煤矿矿警队、萍乡煤矿保安科、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团、萍乡煤矿巡查队、萍乡煤矿矿警大队、萍乡煤矿矿警总队、赣西煤矿局矿警队。新中国成立后,成立萍矿保安科、萍乡矿区公安局、萍乡矿务局保卫科、萍乡矿务局保卫处、萍乡矿务局保卫部、华东煤业工业公司、萍乡分公司保卫处、萍乡矿务局革命委员会保卫部、萍乡市矿务局革命委员会武装保卫部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萍乡市公安局萍矿分局、萍乡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在一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青山公安史是一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矿山保卫到企业公安再到行政公安的发展史。
大事记 1898年(光绪24年) 3月22日,(三月初一),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大臣盛宣怀正式颁布成立“萍乡等处煤矿总局”。盛宣怀自任督办,委张赞宸为总办。萍乡等处煤矿总局因矿建在萍乡县境,故曰萍乡煤矿,因矿址设在萍乡县的安源,习称安源煤矿。启用信笺署名萍乡煤矿总局,电函中简称萍矿,对外启用萍乡煤矿公司与中国萍乡煤矿局名称。 4月21日,清政府批准了盛宣怀和张之洞的会奏,同时核准张赞辰为萍乡煤矿总办,主持建矿。并要江西、湖南两省巡抚“转饬地方文武对萍乡煤矿妥为保护”。(萍乡矿务局志(61)页) 5月30日盛宣怀即电咨询赣巡抚,派军队“保护”煤矿。(萍乡矿务局志95页) 1899年(光绪25) 8月,随着株萍铁路萍乡至湖南醴陵段的修筑,路矿自募巡查,扩勇60名,用作巡更守棚,看守机器。(萍乡矿务局志95页) 1900年(光绪26年) 1990年,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由北及南,萍乡煤矿当局认为驻萍乡安源赣军力薄,“防营无用”,正式请求自设巡警队。8月28日,张赞宸至盛宣怀电说:“路矿占地甚广,萍醴铁路现又归并,平日巡查各勇,两局本有六十名,今只添四十名,凑成精壮百名,一切格外从省”。31日,盛宣怀即回电张赞宸:“以照来电咨江、楚,饬萍、醴两县及驻防各营”,核准萍乡煤矿设立巡警队,有矿勇100人,并准拨枪100支。设管带1人,兼任教习。(萍乡矿务局志6页、95页) 1906年(光绪32年) 矿局认为“富国莫要于矿山,安民必重设警权”。矿务局乃奏清赣抚咨部,招雇了巡警100名,警备200名,并配备毛瑟枪300支、马枪10支。(萍乡文史资料第二辑84页) 12月4日,萍浏醴起义在湘赣边界爆发,鄂、宁和湘、赣先后派清军在萍安驻防。开拨后,赣军刚字营留70人驻矿。(萍乡矿务局志95页) 1907年(光绪33年) 12月29日,盛宣怀复电林志熙称“部意拟解新购机关炮二尊。每分钟可数百出,命中及远,每尊可一军队之用,则军队无需外派,矿局亦可保完全”。在萍乡煤矿总局大楼前,筑起高大的洋炮头,后两侧建有营房。(安源轶事91页) 1908(光绪43年) 1月,萍乡煤矿扩大矿警,更名为警备队,隶属巡警处。巡警处“裁判、拘留、侦探、消防皆备”。矿警仿照清军建制,设管带1人,下分三哨。一哨为保安巡警,专司守望巡逻;两哨为非常巡警,专司操练、防缉。警备300人,配备毛瑟枪300支、马枪10支,子弹60000发,格林炮2尊,炮弹18箱。盛宣怀称此炮“每尊可抵一军队之用,则军队无须外派,矿局亦可保万全”。警备人员除原有巡警100名外,并从河南、安徽另招200人。 安源地方,因先有矿后有市镇,故清末又创办警察,以利矿境与地方治安,定名为安源警察局。局长一职,由萍乡煤矿警长兼办,经汉治萍公司委任,江西巡抚加委。时有市警20名。 辛亥革命爆发,萍乡县光复间,萍乡煤矿警备队管带率矿警在县城维护治安。后警备队改编为矿警团,隶属巡警处。(萍乡矿务局志95页) 1912年(民国元年) 10月31日,汉冶萍公司董事会为萍矿巡警,警备改为矿团致工商部电:“现在民国成立,万象跟新,原有巡警一百名,警备两百名,本系商团性质。拟即改编萍乡矿团,由矿延请教习,保卫矿区。冀工厂秩序仍前绥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1267页) 11月,萍乡巡警团改编为萍乡安源煤矿警团,组织较前扩大,人数增到376人。矿团“以保护矿境为宗旨”并制定了团章程。据团章程记载:经费均由矿局筹备。矿团设正副团长各一人、队长三人、排长四人、司书四人。武器方面,有五响毛瑟枪300支,马枪10支。(萍乡文史资料第十二辑45页)(萍乡矿务局武装民兵工作百年事记45页) 1915年(民国4年) 4月,内务部、农商部核准,定名为萍乡矿警团兼理安源市警事务所。(萍乡矿务局志95-96页) 1916年(民国5年) 1月,萍乡煤矿公司依据内务部、农商部颁发的矿场警察局所组织新章,将巡警处改名为矿警局,呈报汉治萍公司董事会报部核准,江西行政公署备案。矿警局下设勤务长1人,司法课长1人,文牍1人,支应1人。分东南西北四个区,每区设区长1人,每队设队长1人,排长3人,司务长1人。另外,还有巡警队,包括队长和巡警共230人。萍矿矿警局共计900人,有审讯和拘禁以及执行刑罚的特权,并设有司法课,巡警都有完善的武装。(萍乡矿务局志96页)(萍乡文史资料第45页)(萍乡矿务局武装民警工作百年事记45-46页) 1922年(民国11年) 4月22日,长沙《大公报》安源矿市最近调查记报道:“治安:矿工万余人,共处一个山间,又是“五方之民”,性情不一。矿局既没有心情给他们教育,只好把点威力出来,免使发生乱子。从来办矿警又四五百人,分驻东南西北四区,枪支服装,颇觉齐备,矿厂市面秩序,概归他们担负。车站照例检查行李一次。马路两旁,分置岗位,气象颇严谨。警长系矿局事务长盛我之兼理,故工人更加容易管。以外又由方镇守使派兵一营共同维持。又有一个保卫团,团兵数十名,却是个照例实体”。(安源路矿工人运动1126页) 9月,萍乡煤矿与株萍铁路工人大罢工期间,矿警配合赣西镇守使署派驻安源的军队,把守重要部门。(萍乡矿务局志96页) 13日,中共安源煤矿支部和工人俱乐部连日为罢工作准备,成立罢工指挥部。李立三为总指挥,刘少奇为全权代表,扩大了监察,成立了侦察及治安、保卫等组织。(萍乡矿务局志96页) 1924年(民国13年) 萍乡煤矿矿警局共有警官、警佐32人,长警目兵400人,长夫76人,全年发薪约6万元,其主要职责是保护矿山资产,维护矿山生产秩序。(萍乡军事记63页)(萍乡矿务局志96页) 1925年(民国14年) 3月26日,萍矿矿警局长关于整顿该矿意见:“安源人类复杂,其指偷窃萍矿生活者不下千余人(偷铁、炭木、饭等),每日损失甚大,虽有矿警四区两队,然人数不过三百余人日日与偷盗为伍,未免生厌,久之则损甚大。应将矿区周围高筑围墙,东南西北各留一门,每门派一栅警察轮流守卫”。(安源路矿工人运动1329页) 9月21日凌晨,汉治萍公司总经理盛恩颐指挥赣西镇守使李鸿程所派军队与矿警相配合,突袭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安源九月惨案”。(中共萍乡地方史第一卷166页) 1926年(民国15年) 9月7日,北洋军阀部队刚一败走,安源工人千余人便聚集在矿局公事房门口,痛打平时欺压工人最凶的职员和矿警。矿警局长沈开运无法维持,只得急忙请国民党安源市党部常务委员刘昌炎等出面劝说,服从市党部指挥。这支队伍后来变成了萍矿总工会的纠察队,由总工会执行委员周怀德任总队长(中共萍乡地方史197页) 9日,国民革命军第三军军长朱培德派其部胡承焯、廖树林两人到安源,由矿局分别委任矿警队正、副大队长。此时,矿警队急需补充人员,中共安源地委乘此机会,选派一批中共党员、青年团员和进步工人进矿警队当兵,有的还担任了下级军官。共产党员刘先胜、共青团员唐延杰等就是这样被派进矿警队当兵的。(中共萍乡地方史第一卷197-198页)注:1955年刘先胜,原南京军区副司令,被授予中将军衔。唐延杰,原国防科委副主任,被授予中将军衔(红色安源144页) 15日,矿警队改编就绪,原有两个队并为一大队,下设区队,每区改为两排,共计160人。中共安源地委和共青团安源地委在矿警队内成立了各自的支部。在这一时期,矿警队在萍乡全县革命运动中发挥支柱作用。(中共萍乡地方史第一卷198页)(萍乡矿务局志96页) 1927年(民国16年) 3月,在中共安源地委领导下,萍乡县总工会纠察队、县保安队和安源矿警队,联合攻打芦溪阳如宝反动武装取得胜利。(中共萍乡市委志18页)(萍乡军事志16页) 4月,在中共安源地委领导下,安源工人纠察队、安源矿警队和萍乡农民自卫军收缴芦溪东阳村封建土豪吴建中护院武装的枪支,取得胜利。(中共萍乡市委志19页)(萍乡军事志16-17页)(萍乡工会志33页) 5月底,中共安源地委召开萍乡各界民众团体联席会议,成立萍乡人民军事委员会。地委书记刘昌炎任委员长,统一指挥萍乡和安源的工农武装。将安源工人纠察队、矿警队、县保安队、农民自卫军编为“人民自卫军”。共数千人,参加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的进攻长沙、平定许克祥叛乱的战斗,后奉命撤退。(中国萍乡市委志19页)(萍乡军事志75页)(萍乡市工会志33页) 6月14日,萍乡土豪劣绅组织反动武装,并利用封建地方观念,欺骗和胁迫萍乡农民一万余人围攻安源。共产党员、萍乡煤矿总工会代理委员长程昌仁等领导工人纠察队、矿警队和工人与敌人进行了殊死的斗争。经过七天七夜的激战,在醴陵工农武装的支援下,击退了敌人的进攻。(萍乡矿务局志126页) 29日,武汉国民政府交通部整理汉治萍委员会接管萍乡煤矿。组织机构改变,撤消矿警局,改为事务处下属保安科,维持原有矿警大队名称。(萍乡矿务局志96页) 7月间,中共湖南省委确定安源党组织的策略是“我们表面上虽极端灰色,内部则招兵买马,积草屯粮,以图到时一用”。并派委员夏明翰到安源传达这一指示,协同贯彻执行。根据这一策略,派了一些党员、团员和工人去矿警队当兵或担任下级军官。为了灰色起见,矿警队接受国民党部队收编,改称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卫团。(安源煤矿工人运动志第21页)(萍乡市工人志166页) 9月初,毛泽东到达安源,即在张家湾召集各地党组织负责人和军事负责人开会,讨论暴动的布置问题。安源市委派矿警队内的党员和团员对会议严加警卫。(地方史第一卷245页) 5日凌晨三时,中共安源市委指挥严惩矿警队内8名叛徒,由共产党员程昌仁带领三名同志在其家枪毙了大队长陈鹏;共产党员杨士杰带领两名同志在三大队惩处连长王雁;两名武装便衣在其房间击毙了连长向先发;四名共产党员在盛公祠炮台上击毙了两名排长钟义和傅子元;在矿警队另一驻地花冲又处决了三名叛徒。处决这8名叛徒后,当天即宣布将驻安源的各路工农军和矿警合队编为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三团。由原赣西农民自卫军总指挥王新亚任团长,中共安源市委书记蔡以枕任党代表,率先举起了“工农革命军”的旗帜。不久,第三团改为第二团。(中共萍乡地方史第一卷253-254页)(红色安源71页) 1928年(民国17年) 11月,萍乡煤矿因汉治萍公司无力维持,由江西省政府接管,改名萍乡煤矿管理处。保安科撤消,在总务股下设矿警队。据湖南11月20日清乡公报第一期记载,当时,萍矿矿警200名,仅有枪12支,并有2支坏的。(萍乡矿务局志96页)(萍乡矿务局武装民兵工作百年事记47页) 1930年(国民19年) 10月,萍矿矿警队100多人由方强(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带领赶到清江县加入红一军团。(萍乡市工会志171页) 1931年(民国20年) 8月,安源矿警队队长姚启发带领100多名工人携枪上井冈山参加红军。(萍乡市工会志37页) 1933年(民国22年) 8月4日,国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厅按国营矿业权将高坑一带煤田进行设定登记,并派矿警保护。(萍乡矿务局武装民兵工作百年事记48页) 1934年(民国23年) 6月18日,奉命将巡查队改为矿警队。(萍乡矿务局志15页) 1936年(国民25年) 7月,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在高坑埠设立高坑煤矿筹备处。之后,正式营业。其保卫工作,由萍矿矿警队负责。(萍乡矿务局武装保卫工作百年事记48页) 1938年(民国27年) 2月16日,高坑煤矿局创办初期,资源委员会由河南中福煤矿借调矿警一队,共20人。汉造79步枪15支,新刺刀15把,大刀15把,步枪子弹2250人,以及德造(65)20响驳壳及10响驳壳各1支,手枪子弹共400发。兵员编制,薪饷支付,均按资源委员会各厂、矿警队编制之规定办理。之后,与萍矿原有矿警合并编组矿警大队。下设2个中队,共有官警311人,各种步枪198支,新刺刀181把,大刀108把,步枪子弹25079发,以及德国造(65)20响驳壳及10响驳壳枪各1支,手枪子弹400发,手榴弹70枚。(萍乡矿务局志96页)(萍乡矿务局武装保卫工作百年事记48-49页) 1939年(民国28年) 4月,抗日战争期间,南昌被日本侵略者沦陷。国民政府急电称:“萍乡煤矿局向为倭寇所垂涎,此次寇军南侵,应即从速准备迁移破坏”。萍矿根据上述精神,拆迁转移设备和人员,爆炸窿巷及不能拆运的机料。矿警大队改编,人员缩减,只剩官警194人。所有停工部门和厂所,由留下的矿警看守。(萍乡矿务局武装保卫工作百年事记49页) 1940年(民国29年) 7月,由于日军的逼近,萍矿矿警队缩编到3个班,只有官警35人。(萍乡矿务局武装民兵工作百年事记49页) 1941年(民国30年) 萍矿矿警队人员再次缩编到1个班,人员只剩24人。(萍乡矿务局武装民兵工作百年事记49页) 1946年(民国35年) 1月,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接收高坑煤矿局,留守矿警一个班。 7月,矿警队隶属赣西煤矿局秘书处。其主要职责:一、维持矿厂的治安;二、保护矿厂资源;三、押运煤焦器材。 12月,萍矿恢复矿警总队属总务处管辖,总务处副处长孔繁荣兼任总队长,刘葆国任副队长。下设大队部,部下设特务队,第一、第二中队。矿警队已有官佐9人,长警158人。队部设萍乡怀王巷17号。(萍乡矿务局志96页)(萍乡矿务局武装民兵工作百年事记50页) 1947年(民国36年) 10月,长警增至180人,分驻萍乡、高坑、安源、株洲以及宁乡五亩冲矿厂筹备处。武器装备有七九步枪139支,手枪23支,轻机枪7挺,冲锋枪5支,卡宾枪9支,刺刀57把,大刀15把,各种子弹12770发。(萍乡矿务局志96页) 1948年(民国37年) 7月26 日,由东北阜新和北票煤矿调来枪支弹药113箱,其中各式步枪207支,手枪18支,冲锋枪13支,卡宾枪5支,轻机枪10挺,重机枪1挺,掷弹筒9个。各种子弹47210发,其中步枪子弹35583发,轻机枪子弹8180发,冲锋枪子弹1934发,卡宾枪子弹472发,手枪子弹400发。手榴弹614枚,掷弹25颗。 9月1日,成立矿警总队,设一个大队和一支运输队。大队下设两个中队,每一中队设三个分队,分队下设班。共有官佐17人,长警290人。(萍乡矿务局志96页) 1949年(民国38年) 5月4日,萍乡煤矿当局在萍乡县城的萍乡煤矿矿警总队部召开员工代表会议,成立萍乡煤矿员工互助委员会。 7日,在员工代表提议下,以赣西煤矿局员工互助委员会的名义,向全局发出了《告全体同仁书》,号召全体员工发挥整体的力量,保护矿厂的安全。各单位党支部以互助会名义,成立了以党员为骨干的护矿(厂)队。 13日。互助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护矿(厂)队改为萍矿护矿团,郭象豫为主任委员,管水清、沈权、林元吉,谭汉卿等为委员。根据护矿团组织章程规定,在高坑、王家源、安源、萍乡城和株洲(办事处)成立护矿分团,分团下设护矿(厂)队,护矿(厂)团、队主任由矿局各单位负责人担任,工人委员任副主任。 萍矿工委在推动与争取矿山当局出面组织护矿团的同时,还注意到争取与掌握护矿武装。除共产党员刘湘屏掌握安源矿警分队武装外,在争取了泉江电厂矿警二中队队副兼分队长李其全后,又分别做通了矿警总队副总队长刘葆国和驻高坑矿警大队长董连诚的工作。7月中旬,萍矿工委在矿警队成立了党小组。并派城关镇党支部书记周以存进入矿警队,秘密指挥矿警队的护矿工作,矿警队成了萍矿工委领导下的护矿武装。 7月18日上午。国民党46军工兵营第三连连长赖在民到泉江电厂,口头通知协理陈帮枢,声称:“奉令于即日二十四小时左右破坏电厂。”并要陈协理转嘱“电厂各员工及员工眷属立即疏散,以免无谓的牺牲”等话。在萍矿工委负责人郭昌荣领导下,经过谈判,于19日清晨五时后,代表将1200银元如数点交赖连长收讫,换取“泉江电厂奉命免予破坏”之命令一纸。同日下午五时,敌工兵营最后一列火车经泉江向萍乡驶去。留守电厂的两名国民党士兵也随即撤走,电厂安然无恙。 20日下午,国民党反动军队驻萍残部仓惶逃走。伪县长吴文芳弃职潜逃,县自卫队和警察闻讯亦逃往四乡,萍城地区至此处于真空状态。萍矿工委抽调所掌握的武装力量,加强地方治安,维持社会秩序,令周以存继续在矿警队指挥,将保护泉江电厂的矿警队撤回萍乡县城。在县城四门设岗放哨,并派唐传红手枪队在街道执勤巡逻,维护县城治安。同时,将安源乡公所武装划归安源矿警分队,由刘湘屏统一指挥,保护矿区,维护当地社会秩序。(萍乡矿务局志130-133页)(萍乡文史资料第二卷第47-61页)(中共萍乡地方时第一卷506-510页) 23日,萍乡解放。萍矿派矿警在城内设哨和街道巡逻。此时,官兵共计360人,各种枪支485支(挺),其中:92重机枪1挺,捷克轻机枪24挺,36式轻机枪5挺,11年式轻机枪3挺,快机手枪11支,慢机手枪17支,左轮手枪4支,泊朗宁手枪3支,14年式手手枪2支,38步枪96支,38马枪31支,79步枪152支,79马枪49支,99步枪57支,30步枪1支,冲锋枪18支,卡宾枪5支,掷弹筒9门等,各类弹药75603发(枚)。(萍乡矿务局武装民兵百年事记51页) 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萍乡军事管制委员会矿山接管部部长肖善云、张英率领接管人员进驻高坑工程处。 8月1日,在高坑白马庙广场,举行了庆祝“八一”建军节纪念大会,宣布正式接管萍乡煤矿。(萍乡矿务局志133页) 来源:汉冶萍数字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