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男子谎称自己是某单位领导骗取已婚女子钱财。4月26 日,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 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余元。
案件回顾: 早在2017年7月初,被告人吴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钱某,在二人交往过程中,吴某一直谎称自己 是某单位领导,取得了钱某的信任,在得知钱某与其丈夫感情不合的情况下,产生了通过欺骗钱某感情来骗取钱某钱财的想法。2017年7月8日,钱某与吴某正式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此后,吴某便开始以各种理由向钱某借款多次,骗取钱某钱财28万余元。在向钱某借款的过程中,还伪造自己与妻子的离婚协议书提供给了钱某,获取钱某的信任,以达到骗取钱某钱财的目的。2017年7月至11月,吴某以各种理由,三次骗取陈某( 系被害人吴某的母亲)钱财共计6.8万元。
来源:幸慧、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陈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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