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已是老生常谈 都说人是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 毕竟吃一堑,长一智 可有的驾驶人却与众不同 一次酒驾曾被抓 竟还有勇气酒驾上路?
2019年4月25日,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将涉嫌二次酒驾的黎某、崔某及无证酒后驾驶的郭某三人移交至萍乡市拘留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及拘留,有效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
下阶段,上栗交警将持续加大对"三驾"(即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姿态。
什么?“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是什么? 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蜀黍来告诉你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而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不是儿戏,酒后不当司机 切勿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法规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不仅是蜀黍们的责任 也是你我共同的义务! 来源:上栗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