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莲花县公安局琴亭派出所与特巡警大队联合出击,依法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抓获4名卖淫嫖娼违法人员。 2019年5月6日上午,经过前期的线索摸排,特巡警大队在县城蓝天宾馆发现店内有疑似卖淫嫖娼人员。为不打草惊蛇,特巡警即刻通知琴亭派出所开展联合行动,并安排警力在宾馆外蹲点守候。在掌握深层次内幕信息后,琴亭派出所和特巡警立即出动,在宾馆内,抓获周某某、朱某某、贺某某、朱某某4名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经询问,该4名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周某某、朱某某被依法拘留15日,贺某某、朱某某被依法拘留5日。 宾馆老板江某清因涉嫌组织、容留卖淫罪被琴亭派出所立案侦查,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莲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