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琰、刘浩)近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萍乡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二审裁定,对上诉人范某等12人犯非法拘禁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7月,范某成为萍乡地区一个假借传销模式组织的领导者,彭某、赵某、李某等人成为该组织的“C级家长”。该组织在萍乡市区设立窝点,假借传销模式,通过QQ、微信聊天与被害人谈恋爱等手段,将不特定地区的男青年骗入窝点,采用掐断通讯联系、限制外出、贴身看守、上课洗脑等手段,强行将被害人限制在窝点内,迫使被害人交出银行卡、说出银行卡密码,取出现金购买虚构的产品,牟取被害人财物。一审法院以被告人范某等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二年八个月到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从轻处罚。该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萍乡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