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
7万
论坛元老
萍乡芦溪法院在执行李某与某银行的信用卡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李某(女)常年不在家,电话打不通,且查询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打听,得知女子在外打工,且属于要常常出差的工作,该院立即将女子拉入“限消”。在“限消”作出后,李某打来电话,表明在出差时发现不能乘坐高铁了,请求消除“限消”。最后,李某与银行达成协议,李某归还部分钱款,剩余的款项按月偿还,银行同意撤销李某的“限消”。
使用道具 举报
0
1314
3714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