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告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请,其中有安置单位的,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无安置单位的到原安置地县区(含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功山风景名胜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联系电话: 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6831028 安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661519 湘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376079 芦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7556089 上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669916 莲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7105767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6650185 武功山扶贫办 7651182
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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