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后埠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萍乡大佬”在抖音平台发布不良视频,该视频在抖音平台、微信群和朋友圈快速传播,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后埠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嫌疑人杨某康(男,23岁)、邓某(男,22岁)以“博得公众眼球,吸引点击量,达到“涨粉”为目的,将两部“调集管制刀具,要搞死在其面前装逼的人”和“扬言要召集200人到步行街围堵对方”视频上传到抖音APP上,到目前为止两部视频播放量达4.2万次,传播广泛,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二人对发布不良视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杨某某声称“有人在我面前装逼,搞十把八连发(管制刀具的一种)过来,今天我就要砍死他们”。
▲扬言“现在帮我叫两百人到步行街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杨某康、邓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察蜀黍在此提醒: 抖音虽好玩,但不能玩“法”。公民要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言行,共同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环境。
来源 |后埠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