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局对市民政局登记的全市社会组织实施2018年度检查。现对拟定结论(第一批35家)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萍乡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萍乡市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拟定结论 (第一批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至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0799——6763627 地址:萍乡市蓝波湾一号楼一楼社会组织管理局 萍乡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