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1 安源区高坑镇茶亭村党支部书记刘建清因村违规收费问题被问责。2015年至2016年,高坑镇茶亭村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向辖区内部分企业收取废渣处理费,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刘建清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村财务工作管理不力,导致违规收费问题发生。2018年12月,刘建清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湘东区老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周文高因单位违规列支烟酒费用问题被问责。2015年至2017年,老关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的问题,烟酒费用共计52587元。周文高作为院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对单位财务监管不严。2018年11月,周文高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芦溪县源南乡新下村原党总支书记熊柏江因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力被问责。2017年5月,省扶贫办检查中发现,新下村存在产业扶贫未全覆盖、扶贫项目建设、无人居住危房拆除等不达标的问题。熊柏江作为时任党总支书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力,落实有关工作制度要求不到位。熊柏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熊柏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上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姚义何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被问责。2018年,上栗县交通运输局存在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和超标准装修改造食堂等问题。姚义何作为党组书记、局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对单位财务监管不严。2019年1月,姚义何同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 莲花县琴亭镇白马村党支部书记刘益红因村委会违规收费问题被问责。2017年,白马村村委会在帮村民购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程中,违规向农户收取手续费,共计24400元。刘益红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村财务工作管理不力,导致违规收费问题发生。2018年12月,刘益红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失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不松手、不缩手、不甩手,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敢于负责、主动担当,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扭住主体责任,用好问责“利器”,结合纠治“四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要实施精准问责,既要防止出现问责不力的问题,也要避免出现问责泛化、简单化的情况,以高质量的问责保证问责实效。 来源:清正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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