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因感情不和,原告张某与被告冯某的婚姻随着一声法槌声响宣告结束。但双方婚姻期间生育一女冯小某的抚养问题包括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仍然由二人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判决生效后,冯某履行了一段时间的义务,后因外出务工,有一时没一时的支付抚养费,经张某多次催促,作为父亲的冯某突然“人间蒸发”了。 2019年初,冯小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冯某的行踪进行了摸底,一是原先电话失效,已经更换,二是冯某长期不再户籍地居住,难以现场找到本人。既然找不到人,那就找钱,为此,执行法官积极开展对冯某名下财产线索的调查。不到一周,基本查清冯某财产状况,除一账户上有两千余额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一方面开始使用强制措施,发出限制消费令,将冯某纳入限制高消费范围,另一方面深挖仅有的财产线索,将涉案账户进行明细调查并研析,最终锁定一频繁往来账户,确定应是冯某日常使用的工资账户,立刻予以冻结。 在工资账户被冻结后,冯某立刻电话联系了执行法官,并表示愿意和解履行。因被限制高消费,冯某坐了普通列车回萍乡,一路熬夜回来。第二天早上疲惫不堪的冯某来到法院,经与冯小某的监护人张某协商后,将抚养费三万余元支付完毕,并表示后期会按约履行。 不幸的婚姻充满了矛盾与争吵,年幼的小孩不会理解成人的世界,也不应成为父母失败婚姻的受害者,法官希望父母之间多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考虑,至少让孩子的天空多些爱。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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