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罗某伪造银行转账记录,谎称已还款事实,法院判其向彭某偿还借款3千元。
彭某与罗某系同学关系。2018年10月26日,罗某发微信给彭某请求借款3千元,并答应一周后归还。彭某通过电话确定是罗某本人后转账3千元给罗某。但借款后,罗某一直未确定还款时间,也未还款,同时还伪造了还款转账记录。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彭某将罗某诉至法院。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彭某在庭审中提交了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认定罗某向彭某借款3千元的事实。罗某借款后,未依约偿还借款,系产生本案纠纷的根本原因,应负本案全部责任,且罗某在庭审中承认了彭某的诉讼请求。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