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总有些欠债人拖着欠款有钱却不还。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就是被出借人起诉至法院,最终被定义为失信被执行人。
近日,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划拨被执行人王某银行存款,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原来,马某与王某通过他人介绍相识,王某因手头紧张向马某借钱用于个人开销,并出示2万元借据一张。然而,到还款期限后,王某拒不还款。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在十日内全部履行借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王某置之不理。经电话沟通,王某表示养家糊口不易,没有能力履行。法官便对王某名下的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出黄某银行账户上有足额存款.鉴于王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判决,法官对其罚款1000元。最终,王某意识到了错误,主动将罚没款上交,该案仅用不到十天时间圆满执结。
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便是法律的严惩。在此,执行法官提醒您:“人生道路千万条,诚信守法第一条;失信耍赖受惩罚,几多亲人泪两行。”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喻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