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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各小区住户注意!物业赠送旅游“福利”竟变消费陷阱?更可怕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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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08: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业主动给你发福利啦!
惊喜?迫不及待?
结果却是...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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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佳境天城小区的物业公司发布了一则消息,说只要是未欠2018年物业费,已交或现交2019年物业费的业主,就可以获赠高铁往返港澳五天游的旅游名额,每个名额业主只需出900块钱。听起来多好的一件事儿,有不少业主觉得是个“福利”,就去领取了。然而,这次旅游让业主们很不高兴,他们向记者反映,这里面有“猫腻”。

▲详情请戳视频
港澳游变购物游
物业赠送的旅游“福利”挺闹心
恒峰物业张贴的消息上面写着,未欠2018年物业费,已交或现交2019年物业费的业主,每户可获得两个“高铁往返港澳五天游”的名额,由深圳的旅行社带团出游。活动期间,业主只要向物业公司交600元一个人的保险费和300元的港澳服务费就可以参加,此外“消息”中还郑重承诺:全程自由消费,绝无强迫购物。
业主易女士:
物业说,这个是我给你们的回馈,我们是联系的深圳旅行社,所以给了优惠,当时也问了他,这个不是购物团。

易女士在佳境天城小区共有两套房屋,她一次获得了4个名额。当时佳境天城小区领取旅游名额的业主共有43人,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到了香港和澳门后,旅游行程的很多时间都安排在了珠宝首饰店等购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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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易女士:
我们第一天去香港,第一站到的就是购物店,7点到,11点才出来,进去后就把门关了,后来空调太冷,去躲一躲空调,导游都要把我们赶回柜台里面去。

因为长时间呆在购物场所,很多业主还买了不少高价商品。易女士就在香港和澳门先后购买了“意大利进口彩金项链”和“三色彩金手镯”,结果回到家里就开始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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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易女士:
我在网上搜下,这585K金,就是14K金,就是一百多块钱一克,它这还是按条数卖的,我让做珍宝的朋友估算了一下,也就值个二三千,而我花了一万六人民币(1.8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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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若违反,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业主易女士认为,她是在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因感觉不值这个价,当然应该找带他们出游的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退货。可当她们找到这家公司时,对方却表示,这件事儿跟他们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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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收据盖的公章,是写的我们公司名字,但是我们公司开收据有收据章,开发票有财务章,签合同是业务章,他盖的公章都不是我们的。这事确实不是我们的责任,若是我们的,我们就处理了,你现在这事还是告诉物业,他们不核实是真是假,就招你们出游。
听到这个消息,业主们更加气愤,
物业公司到底找的是哪家旅行社呢?
↓↓

对此,记者找到了佳境天城小区的物业公司——萍乡市恒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几份协议,说当时的确是与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订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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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境天城[恒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第一个试点的是星湖湾小区。后面在我们公司服务的七个小区推广。我们的目的一个是促进我们公司收取物业费,现在物业费说难收也难收的,做这个旅游活动回馈业主。
▲记者注意到,协议上深圳市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印章模糊不清。
这位神秘的工作人员究竟是谁?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当时与恒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徐一丰,他声称,自己的确不是港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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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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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一丰还说,他和恒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起组织的旅游团,本来就是观光购物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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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徐一丰:
东西买回来了,后悔了,那么多天,得鉴定。通过鉴定没错的话,钱是会退的。三个月退到你卡上来。
说好的“自由消费”变成了“观光购物”,高价购买的商品退货很麻烦,连当时带团的旅行社都找不到,面对这样的尴尬处境,业主们感觉很无奈。他们认为,既然是物业公司以“回馈业主”的名义赠送旅游名额,并且代收了钱,就应该对此事负责,对此物业公司时是这样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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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境天城物业[恒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澳门那边,前段时间出了一个法律说,买的东西要自己去退,那我们公司给的承诺是住户自己去退,我们补助一千元的差旅费给她,应该能退成。香港买的东西,我们找旅行社带团出游时把东西带去退。
对于物业公司给出的处理意见,业主们提出,这次很可能遇上了一个“假导游”,现在找不到带他们出游的旅行社了,物业公司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先行为业主垫付退货款。
律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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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柳煜:从活动的发起,费用的收取,出行都是物业公司组织,从这个角度来说,物业公司实质上扮演的是旅行社的角色,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当中不符合同约定的,是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并且从消费者的角度上来看,因为业主没有直接与旅行社对接,无法确定是否有旅行社,以及旅游合同的相对方是无法明确的,所以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先行垫付退货款,赔偿业主的损失。

目前,
业主们已向萍乡市旅发委投诉,
对于这一事件的后续进展,
我们将持续关注。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这里是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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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6: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家里就开始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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