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首日,面对新法,萍乡城管做得如何?上午,市城管支队对辖区内市容秩序开展巡查,某超市因出店经营收到了条例施行后的首张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如拒不整改,最高可处五百元罚款。广场路上一货车在人行道上违规停放,收到条例施行后的首张罚单,罚款150元。
7月1日,市城管支队机动车管理大队巡查时发现,一货车违规停放在广场路人行道上,该路段没有施划停车泊位,并设置"禁止停车提示牌”。依据《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执法人员对该违停车辆下达违停告知书。当天下午,该车车主到窗口进行处理,执法人员进一步宣传条例,普及条例相关知识,车主表示:“虽然交了罚款,但我还是非常支持条例的实施,以后会自觉遵守!”
回归正题, 管理条例实施后, 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等市容乱象 该怎么罚?罚多少? 大家都非常关心 一起来看一看 ▽▽▽
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缺失,城管执法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2019年7月1日,《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彻底打破了这一瓶颈,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该条例不仅以法律形式规范和强化了执法工作,也对市民群众的行为形成了有效约束,对提升全民素质,构筑共建共享、共治共管的城市治理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对我市城市管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加强条例宣传 构筑共建共享、共治共管的城市治理体系
前期,市城管支队开展了《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沿街门店发放条例宣传单1000余份,在主要干道制作悬挂宣传横幅4处,在公告栏张贴《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处。利用网站、城管支队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新条例,让广大商户、市民熟悉、了解《条例》内容,从而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来源:萍乡城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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