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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安源学校新生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依据安源区教育局印发的《安源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入学须知 招生对象及范围1.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学区范围:1.安源镇跃进村:1-22组的村民子女;2.安源镇木杉塘社区、青林社区:罗马风情、东方巴黎、香溪美林、龙飞.锦绣家园、雅典花园、凯旋.香格里、御龙湾、都市国际、翠竹御景、翡翠城、景盛豪庭小区的居民子女,韶山西路和萍安大道的散户的居民子女;3.安源镇花冲社区:燎原小区双号的居民子女;4.安源镇象形湾小区:有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5.安源镇柑子园小区: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6.大学城、绿海星城、佳境天城小区的居民子女;7.兴业悦府小区的居民子女(如安源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总校将学生统筹安排到集团内其他分校就读)。报名方式及时间1. 报名方式: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电脑端:登陆http://223.84.231.85:8088 (安源区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手机端:请先关注“安源教育”公众号,届时在公众号下方会公布报名链接。2. 网上报名时间:7月22日——7月25日。3. 到校现场复核资料:(1)到校现场复核资料时间:7月27日——7月29日(上午8:30—11:30) 第一、二批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7月27日 第三、四批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7月28日 第五批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7月29日学校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批次依次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复查。(2)现场复核材料流程: 地点:安源学校 尚学楼 现场复查需提供的材料: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住房产权证;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烈士、现役军人、台籍、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人员、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直系子女还需提供相关材料。适龄孤儿,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提供孤儿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除提供原件外,还需上交一份复印件。其中户口簿第一页(派出所盖章页)及孩子户口页复在正面,预防接种“完成查验”页复在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学校网上资料初审和学校现场复查资料--区教育局审核--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审核办理学籍流程。4.学校公布录取名单时间:8月10日——8月16日。 5. 正式报到和缴费时间:9月1日。录取顺序根据学校可容纳最大学位,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若学校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安源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集团内学校学位不足时在集团内部调剂(调剂学校有:安源二校、曙光希望小学、十里小学,石板小学),集团总学位不足时报区教育局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以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需出示萍乡市房管局出具“无房证明”)。 第二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可接收烈士、现役军人、台籍、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人员、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直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以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符合就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落实〈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萍教基函〔2015〕11号)等文件精神,《通知》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2.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一年及以上;3.父母双方暂住在本区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先在网上进行报名登记,再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法定有效证明到拟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复查。如果拟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接纳;如果拟就读学校学位已满,属于集团校的由集团总校统筹调配,属于非集团校的由学校先行登记再将登记的名单上报教育局教学股,由教学股统一调剂到区属其他学校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向有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疫苗接种单位开具);4.全国系统的学籍卡号(转学);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现居住社区的证明或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源区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19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满1年)的证明(二者必具其一):(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 。(2)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通知》中就"房屋拆迁后子女就读问题",也有明确规定:拆迁户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2019年8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已拆迁并已入住新房但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户子女,可以根据现住址划入相关学校就读。《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并实行均衡编班,尽量化解大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特别声明1. 若提供虚假证件信息或曾读过一年级重复报名导致孩子不能正常入学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2.小学部2—6年级、初中部8、9年级学位已满,学区范围内有需要转入的学生,原则上调剂到安源学校教育集团分校就读。安源学校教育集团安源学校校区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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