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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区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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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2 08: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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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17号)、《2019年安源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和“2019年安源区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家长必读”,特拟订城区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招 生 原 则 与 对 象

1.坚持“按学区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自愿选择、自主招生”原则。

2.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屋有效证明原则。

4.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招生对象: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报 名 方 式 及 时 间


今年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学校网上资料初审和学校现场复查资料——区教育局审核——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审核办理学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22日-25日;

招生报名系统
电脑端登陆http://223.84.231.85:8088(安源区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手机端请先关注“安源教育”公众号,届时在公众号下方会公布报名链接。


扫码关注“安源教育”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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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区内学校网上资料初审和学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7月26日-7月29日

有房有户第一批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7月26日


有房无户)第二批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7月27日

有户无房第三、四批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7月28日

随迁子女第五批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7月29日

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依次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复查。

(三)区教育局审核时间:7月30日-8月5日

(四)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时间8月10日-16日

(五)审核办理学籍时间9月1日-9月30日


学校现场复查资料须出具以下原件: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 户口簿;

3. 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4. 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随迁子女现场复查资料须出具以下原件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小学新生);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现居住社区的证明或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源区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19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满1年)的证明(二者必具其一):(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2)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备注:以上所有证件除提供原件外,还需上交一份复印件(孩子户口页和户主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所有复印材料不返还,家长要自己备好份)。


录 取 顺 序

根据学校可容纳最大学位,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调剂到集团内部学校(南台小学、北星小学、进贤小学),集团总学位不足时报区教育局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以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需出示萍乡市房管局出具“无房证明”)。第二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第三批可接收烈士、现役军人、台籍、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人员、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直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四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以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第五批符合就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落实〈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萍教基函〔2015〕11号)等文件精神,《通知》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2.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一年及以上;3.父母双方暂住在本区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先在网上进行报名登记,再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法定有效证明到拟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复查。如果拟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接纳;如果拟就读学校学位已满,属于集团校的由集团总校统筹调配,属于非集团校的由学校先行登记再将登记的名单上报教育局教学股,由教学股统一调剂到区属其他学校就读。
    拆迁户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2019年8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已拆迁并已入住新房但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户子女,可以根据现住址划入相关学校就读。

相 关 措 施

1.为确保招生工作能得到广大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有专人负责,建立数据质量审核责任机制,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采集、录入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户籍、房产证明核定后,新生录取名单要相应公示。

3.8月29日办理本学区范围内二至六年学生转进转出手续。(转入学生根据本年度招生规定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到学校就读,学位不允许的情况下调剂到城区集团内部学校(南台小学北星小学、进贤小学) 就读。

1. 咨询电话:

城区小学:0799—7038413

南台小学:0799—7191820

北星小学:0799—6870661

进贤小学:15798081147




招 生 范 围

城区小学教育集团学区划分

城区小学校区1.东大街:小桥社区、东外社区、新建社区(三眼井、三眼井北巷、东山巷、华源路、红杉坡、戴家冲、迎新巷、余家东巷、南环路302-400以内的双号,375号以上的单号)、南外社区(新城路49号以内的双号,49号以上单号、谭家围子)的居民子女;2.丹江街:牛角坪社区、江矿社区、亭子下社区(非农)的居民子女;3.城郊管委会:东星管理处四至九组村民子女;4.原王坑煤矿的矿工子女、王坑电厂的职工子女(非农)南台小学校区1.张家大屋社区; 2.新建社区:迎风巷、掌形巷、余家中巷、余家西巷、南环路327号—373号、250号—296号; 3.南外社区:武云巷、南台巷、南外巷、萍水南路、新城路49号以内单号和49号以上双号;4.八一街藕塘边社区的怀王巷;5.丹江街:城南社区(含中央半岛小区)的居民子女; 6.城郊:城郊东星管理处一至三组村民子女 ;7.佳友小区的居民子女
北星小学校区1.凤凰街:凤凰池社区、居仁巷社区(中山路)、江湾社区、河口下社区(河口下单号57号以前,双号34号以前,水门下7号以前)的居民子女;2.后埠街:枫树湾社区(锁匙湾)进贤小学校区凤凰街:李子园社区、商城社区、居仁巷社区(除中山路)的居民子女。
安源区城区小学教育集团             2019年7月18日
来源:安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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