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沙属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矿产资源法》和《刑法》等法律条文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私采河沙,是一种严重破环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会让河岸裸露,破坏植被,让众多生物失去栖息环境,导致鱼虾绝迹,鸟类减少,河流基本功能衰退,降低河流的泄洪能力,更严重的,是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水源,这无异于饮鸩止渴。
为有效保护辖区河沙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河沙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和保护辖区河沙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鸡冠山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办联合派出所开展非法开采河沙行动。2019年7月25日下午3时许,经过日常巡查,办公室人员在鸡冠山乡与桐木镇交界的河段处发现有人在非法采砂,当场抓获违法行为人周某福,扣押涉案车辆1台,采砂设备1套。
鸡冠山乡立即将违法行为人周某福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置,记录好问话笔录,经审讯及严厉的批评教育,周某福认识到自己非法采砂是一种为谋取自身利益而危害国家利益的错误行为,并写下保证书保证永不再犯。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对周某福进行批评教育外,鸡冠山乡依法对周某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没收采出的河沙和违法所得。
此次行动从源头上减少了非法采砂行为,营造了强有力的严打氛围。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办将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乡政府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河段非法盗采河沙违法行为进行持续、严厉地打击,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以保障、维护辖区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同时为了维护我乡自然生态资源与环境,我们也倡议广大村民共同监督,一旦发现盗采河沙或者其他非法侵占利用自然资源的线索,可及时向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办举报。(举报电话:易主任13879939812 谢主任13479856251) 在此我们奉劝违法人员不得盗采河沙,一经发现鸡冠山乡将依法予以打击。下一步,乡自然资源住建办将加强日常巡查,坚决遏制乱采沙行为,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及人民财产安全。
来源:微鸡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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