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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对年轻夫妻经常因琐事吵架,但法院驳回女方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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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 08: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萍乡法院网讯 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陈女士的离婚诉求。
原告陈女士与被告宋先生是同学关系,读书期间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双方读大学期间怀孕并生下儿子小宋,婚后二人准备买房时,陈女士才发现宋先生因网络游戏在外面负债,导致无法共同贷款,陈女士只能以个人的名义申请贷款。住房购买下来后,宋先生不仅不承担小孩抚养义务,还不愿意承担还贷义务,最终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长期分居。陈女士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宋先生与陈女士通过多年相知相恋后登记结婚,婚前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因双方尚未毕业没有经济来源,自身生活经历及心理压力较大,导致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但夫妻之间吵架属于正常现象,双方应该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夫妻感情仍有和好可能。且宋某亦表示今后会尽到自己对家庭、对小孩的责任,坚定能通过努力挽回夫妻感情,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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