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以帮助他人办理工作证为由诈骗获刑。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8年6月份、9月份,张某以自己可帮忙办理铁路工作证,且该证乘坐火车方便而且乘坐免费,在骗取被害人信用后,多次以办证需要钱为由,让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骗取李某、刘某、付某兄弟钱财,共计金额人民币1万余元。 后因李某使用假证被抓,付某等人知道张某给其办理的为假证,电话联系张某,张某见事情败露,向李某、刘某、付某兄弟道歉,并对四人进行赔偿,取得四被害人的谅解。2019年3月1日,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以伪造证件的方式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