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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下午对丈夫龙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这也是自2018年以来长平乡派出所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8月4日晚9时许,长平派出所接县局110指令称在某村一男子对其妻子进行殴打,民警迅速出警,并开展调查,经查实:8月4日晚,龙某因家务纠纷,拿木棍殴打妻子,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8月5日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对殴打妻子的龙某依法告诫,并签发《家庭暴力告诫书》一份,龙某表示今后与妻子和睦相处。
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对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行为,教育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出的书面告诫措施。2018年10月26日,省公安厅、省高院、省妇联下发《江西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全省公安机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了详细具体规定,是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之间应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只有小家和谐美满,我们的“大家”才能更加稳定繁荣。
来源:长平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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