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被告贾某拖欠原告邱某河沙水泥、工钱费3万余元。2018年1月31日贾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并承诺还款。2018年年底贾某偿还1万元,剩余款项邱某多次向贾某催讨,贾某均以种种理由未偿还欠款。邱某无奈之下,将贾某起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件后,法官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经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均同意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还款的时间存在分歧,调解陷入瓶颈。在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原告同意剩余款项由被告分期履行支付。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