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被执行人巫某、陈某因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也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安源法院金融审判庭对巫某进行拘传,对陈某司法拘留15天。 巫某、陈某系夫妻关系。2017年8月28日,巫某、陈某向某公司萍乡市分行申请借款50000元,双方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合同》,银行按约放款后,巫某、陈某自2017年11月起未按约还款,尚欠本息38000余元,银行便诉至法院。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巫某、陈某置若罔闻,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 针对巫某、陈某违反上述行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巫某、陈某表示将逐步还款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