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29日,县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朱某庆等六人寻衅滋事一案。该案系我县扫黑除恶以来审理的首例涉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中,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平在担任花塘“立本堂”管理委员会会长期间,纠集朱某先、朱某宝等人,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及侵占他人土地,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由莲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建锋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贺海平、颜小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刚、检察员刘晓雄、梁木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庭审经过两天时间,从28日上午9时开庭,至29日下午17时40结束。由于案情复杂,涉案当事人较多,案件未作当庭宣判。 来源:莲花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