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萍乡市莲花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封一家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品回收加工厂。
当天,莲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小散乱污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时发现,位于南岭乡超村一家废品回收加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且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执法人员现场立即依法对该企业主要设备进行了查封,并责令企业限期拆除,恢复场地原貌,消除环境污染。
下一步,莲花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坚决向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说“NO”,为莲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萍乡市莲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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