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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声称生活困难,拒不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却不料微信支付每月上万元的支出记录暴露其“家底”,被执行人在铁证面前不得不低头认错并履行了赔偿义务。据悉,2018年11月份,李某因停车纠纷将王某打伤,后经法院判决承担35000元的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传唤李某,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一直置若罔闻,且拒绝来法院参与约谈。在详细了解李某的行踪后,执行法官将李某拘传至芦溪法院。看到法院动真格,李某态度瞬间转变,表示自己愿意赔偿,只是目前生活困难,没有能力履行。执行法官要求李某打开其所有支付软件,通过查看李某的微信支付记录,发现其微信钱包虽然钱不多,但是其每月均有一两万元的支出,其绑定的银行卡亦不是本人名义开户的卡。据此,执行法官对李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并释明了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李某履行了35000元赔偿款并缴纳3000元罚款,该案圆满执结。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刘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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