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芦溪县一男子为抢客源打伤同行,法官释法后赔了4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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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一男子为抢客源打伤同行,法官释法后赔了4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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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5 16: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案件。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廖某与何某均在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经营小车运输生意,2018年6月,双方因争抢客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何某受伤。后该案经芦溪法院判决,廖某应赔偿何某各项损失合计4000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应法律文书,但是廖某一直置之不理。为了让当事人矛盾缓解,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劝导廖某,对其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
最终,廖某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将4000余元的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以廖某主动履行圆满执结。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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