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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村民扫墓烧纸致森林火灾获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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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6 07: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萍乡一村名未文明祭祀,导致点燃纸钱引燃茅草致森林火灾。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彭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5日16时许,彭某到湘东区排上镇某山场扫墓。因彭某焚烧纸钱时突然刮风,已点燃的纸钱被吹进旁边茅草丛,引发森林火灾。

次日,经萍乡市湘东区林业局进行实地鉴定,认定本次火灾失火山场总面积为8.57公顷(128.5亩),其中过火有林地6.38公顷(95.7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6.38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彭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彭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诚意,结合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对其的调查评估意见,可以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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