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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伤人?不栓狗绳?对任性养狗说“NO”!萍乡养犬管理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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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7 18: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狗吗?
请遵从内心的答案,告诉我,
喜欢还是不喜欢?还是无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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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小编这个问题,
小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NO!
曾经因为这个答案,
小编被爱狗人士批评得……
那叫一个体无完肤,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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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别的原因,
就是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
还是两次,两次!
想想当时,被抓去打狂犬疫苗的样子,
现在还有一丝丝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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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废话到这,
估计又要招来一顿白眼了!
好了,敲黑板,划重点
↓↓

关于养狗、违规养狗
萍乡动真格了!

市区居民养犬管理条例你造吗?
家有“汪星人”的赶快看看,
对照着下面的一项项赶紧拿个小本本记好吧,
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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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了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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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狗咬人”的事件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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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对任性养犬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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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来了!
这些注意事项你一定要知道!


禁止养犬区域:

机关、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


禁止无证养犬:

凡养犬人员,应当到动物检疫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后,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最严养犬令:
1、饲养的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养犬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养犬,
你都做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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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是个人素质和责任感的综合体现
让我们做一个文明、自律的狗主人
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
为了我们有一个美丽和谐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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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这里是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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