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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一舅舅好心把老房子给外甥住,结果外甥却伪造签名,把舅舅房子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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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1 09: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芦溪法院网讯 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长达数月的笔迹鉴定程序还原了真相,原告林某夫妇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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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被告周某是林某夫妇的外甥,原告林某夫妇在1995年时在本地取得一块土地,并在该块土地上建造了一栋4层的自建住房,2004年时,原告夫妇搬家至市区居住,此时其外甥周某在外辞工回家,林某为其生活上的便利,将该房屋的一楼租用给周某用于经营,暂时助其度过生活困难期,由于双方是亲戚且关系不错,林某还帮助周某找了工作,介绍对象,可谓尽心尽力。但是2018原告林某发现自己的房屋被拆除了,林某调查得知,早在2005年时,被告周某冒用了自己名义把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了周某名下,并且在2018年年底的时候,政府对该地拆迁,周某还获得拆迁款130多万元,故原告林某夫妇认为周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因此将周某起诉至了芦溪法院。


在审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周某向法院表示,该房屋是2005年时候,原告通过正当的途径卖给了自己,并不是向林某所述的那样伪造签名而过户的,之所以原告会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将此事追究下去,一定是因为觊觎高额的拆迁款,林某在诉状中所述并非事实。由于林某对于2005年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的相关登记资料上的笔迹、签名有异议,认为这些资料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签的,而是周某伪造的,目的是想将涉案房屋占为己有。故林某向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了笔迹鉴定,以求还原真相。该案的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反复询问双反,签名是谁签的,并且在相关部门调取鉴定资料的时候也询问了相关的工作人员。但林某始终不承认该签名是自己当年亲手所签。

经过几个月时间的鉴定之后,鉴定结果显示所有的签名均为原告林某自己所签,因此证明了林某早已将该房屋通过正当的途径出售给了周某的事实。此时林某为了保全亲戚关系,主动认错,撤回对该案的起诉,该案以撤诉的方式顺利结案。

来源:芦溪法院案件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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