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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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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1 09: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湘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柳某友、柳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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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柳某友、柳某平合伙在湘东区湘东镇新垅村罗家冲的旧房子制作鱼雷爆竹,至2019年9月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查获爆竹成品200余箱。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湘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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