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李先生(化名)与施女士(化名)恋爱分手后,施女士又找了新男友,李先生心有不甘,多次到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施女士家中纠缠。
2019年6月某日8时许,李先生又到施女士家敲门,施女士不理睬并报警。李先生用拳头打施女士家大门,未打开。李先生回家拿了一把铁锤砸碎施女士家大门玻璃,打开大门冲进去用铁锤砸伤施女士的头部、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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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女士的现男友刘某(化名)与李先生进行扭打,抢走铁锤。李先生又从施女士家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追施女士,被刘某拦住,两人扭打在一起,菜刀被刘某抢下,在扭打过程中刘某受伤。经鉴定,施女士、刘某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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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侵入住宅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先生未经他人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湘东区法院 |